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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经本人同意签署台账是否违法?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13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经本人同意签字算违法。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字订立的合同,如果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行为人虽然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但是出具了其他足以让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证据或情形,则该签字订立合同的后果或责任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 非本人签字成立的公司,如果是由本人委托授权的人签字的,或者经本人同意或者追认的,是有效的。但如果未获得授权,也未经本人同意或者追认,该签字行为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 非本人签字成立的公司不一定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由本人委托授权的人签字的,或者经本人同意或者追认的,是有效的;但如果未获得授权,也未经本人同意或者追认,该签字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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