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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个月后辞职,扣除三天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3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公司没有权利没收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在辞职的时候要扣除一个月工资的。劳动法规定,在离职之后,单位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 法律规定是应在办好离职后三个工作日结清全部工资,但实践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发工资时一起发放。 无论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是开除的还是自己旷工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走的),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发放给。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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