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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因在单位干活腰部受伤,去医院做的ct腰间盘突出症,现在公司黄了,工伤还没报下来,是否能要求赔偿,能有多少。11月24日因在单位干活腰部受伤,工伤还没报下来,是否能要求赔偿,能有多少。

工伤赔偿 2019-03-20 13: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1、只要你和用人单位建立关系了就享受工伤待遇(这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
    2、如果你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那是工厂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所有赔偿都是用单位承担) 根据你所表述的肯定是工伤, 工伤的法定程序如下: 工伤认定(到你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鉴定(等你伤情基本问题后再鉴定)如果鉴定有级别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你的工伤待遇。 工伤享受如下待遇 住院期间待遇: 【医疗费、伙食费(伙食费用你可以打12333咨询你们社保局)、护理费(你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标准、也你可以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你不上班的工资按照你本人的实际工资发放)】 等你的伤情基本稳定以后接受工伤鉴定后如果有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等你离职的时候(享受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备注: 主要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目前你要主要学习下:两部法律的工伤认定部分、还有个就是工伤的情形。
  • 明确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可以认定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要熟悉工伤申报、认定的相关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而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补交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员工来说,不存在实际上的损失。

  • 1、写合同时一般不需要见证人或律师,法律没有签合同时需要律师或见证人的强制性要求;
    2、如果签署合同时,有见证人或律师也是可以的,并无不利影响,可以由上述人员对合同签署等情况进行证明。
    3、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4、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对合同进行公证和见证时,一般都要求合同当事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书,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进行“第二次审查”,这样,善意第三人(相对人)可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来了解自身无法获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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