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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还清的网贷,超过国家利息范围多还的利息能追回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6-14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的,本金和法定利息是必须要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不用还的。其中法定利息要满足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网贷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一般不需要偿还,如果借贷利息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网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可以不用去还。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网贷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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