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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地公司,11月12月工资还没发,还有停交社保,宿舍也停电了,公司也放假了,领导也不管事,问什么都说不知道,我们现在该咋办?我所在地公司,11月12月工资还没发,还有停交社保,公司也放假了,问什么都说不知道,我们现在该咋办?

破产清算 2019-05-19 0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维权的途径有三: ——最简单的办法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
  • 企业没给员工交社保,向劳动部门投诉有用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的,将会根据法律进行处罚。
    职工本人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虽然职工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 1、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2、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跟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无关,那是单位的事。
    3、补齐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
    4、如果自己离职则不能取得补偿。如想取得补偿金,可以单位不购买社保、不足额发放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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