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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我爸(60岁)在乡村路上开一无证三轮车与一小汽车(保险过期)发生交通事故至左眼晶体破裂,左腿骨折身上多处骨裂,脸部从左眼至鼻粱处有大约10公分长伤疤。我爸在医院住院大概半月因是熟人替对方考虑出院了。住院期间医疗费和伙食费对方出的,出院后对方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交管站在我爸出院时就将出事车辆放行,现在我们诉求对方赔偿费用,要如何起诉?交管站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左腿骨折身上多处骨裂,出院后对方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现在我们诉求对方赔偿费用,要如何起诉?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 2019-03-17 0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可以先行垫付。
    见《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医疗费的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赔偿应当与损失相一致。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的相关项目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2.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2.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3.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3.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医疗费
    医疗费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5.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5.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 医疗险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津贴型:
    津贴型医疗保险是对医疗费用的一个额外补偿,例如住院日额的补助。此类型的赔偿只跟住院天数有关,与医疗费用的产生没有一点关系。
    如果客户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定额津贴型保障。事故发生后,根据责任,客户可按保险合同得到相应的补偿,各家保险公司的赔偿都不会受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影响。
    费用补偿型保险则是一种医疗费用报销形式的保障,即保险的给付金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即使是同时购买了多份医疗险,多份保险赔付的总保险金也不会多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

    购买医疗保险的时候,首先需要考虑购买费用补偿型保障,然后再购买津贴型保障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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