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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厂里面辞职不做,3月份十几天的工资,到现在这个点都还没发给我!因为这个厂是还在上班的是25号发工资我记得他说28号才给我发我不知道是不是忽悠我的?因为我2月26号干了几天上个月3月没到25号就给我发了所以我不知道这样的厂是什么意思啊?心里面也焦急因为那毕竟是我十几天的工资给那些厂里面负责招聘的人发信息也不回我!我感觉太不尊重我了但我也不是好欺负的等一下吃完饭就要去那厂找人事的问清楚想问问我应该什么样说话比较硬气点

讨薪 2023-06-16 0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不给工资劳动者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经劳动局通知后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辞职后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劳动者上班不到一个月就离职,但是老板不给工资的,可以与老板协商,与其合理的支付期限;老板拒绝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去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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