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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后买了一部手机,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找客服协商后换货,在7-11号收到的换货后的新手机还是存在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偶尔出现自动关机的情况,在找商家协商后,商家给了解决方案,按照商家给的解决方案重装系统后还是存在质量问题,现在已经影响日常使用了,要求退款,商家拒不退款说是超过了七天无理由退款,联服,也只是能联系商家协商,没有解决方案

消费者维权 2023-06-16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手机换货分为两种情况:网购的手机,可以在七天内无条件退换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线下购买的手机可以依照规定退货,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公民如果发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包庇、放纵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或者阻挠、干预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有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 打12315要求退款最终是否能退款,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商家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拨打12315进行举报。如果情况属实,商家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是能够要求获得退款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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