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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买的,写丈夫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7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买房,将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下的,应当由父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产权必须登记在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下,双方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只能按照父母的财产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买房,将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下的,应当由父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产权必须登记在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下,双方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只能按照父母的财产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不属于。婚后买的房子写了父母的名字就代表是赠与父母的,那这个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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