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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男朋友在一起生活了5年,生了一个小孩2岁多了,但是现在性格不合分开要退他12万彩礼吗?

彩礼 2023-06-17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生了小孩就说明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那离婚一般不能要求退彩礼,但是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同居关系的彩礼可以返还。婚姻关系中,只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生了小孩若满足一定条件是需要退彩礼的。且前述所称的条件包括,双方未登记结婚、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过、支付彩礼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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