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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结婚后拍到了沪牌,妈妈给钱买的,这个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7 11: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子女结婚以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不一定是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用于夫妻双方婚后日常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一方个人,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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