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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租房,房东不让住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17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交了房租房东不让入住,就是房东违约,不仅要退还房租,还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 法律分析:承租者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不让承租者居住的,是属于单方违约,承租者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租金,并且赔偿违约金,如果房东不愿意赔偿的,承租者可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一、不给房租又赖着不走的,可以报警吗
    1、不给房租又赖着不走的,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但是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候也可以就其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携带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等材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不给房租又赖着不走,起诉的过程都有哪些
    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
    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
    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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