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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营企业工作满15年,企业提出辞退,请问个人应当要求企业补偿什么费用?(开始有几年未买养老保险,并一直未购买住房公积金)企业提出辞退,请问个人应当要求企业补偿什么费用?(开始有几年未买养老保险,并一直未购买住房公积金)

保险纠纷 2019-03-08 13: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是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便可享受社保待遇。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房屋公积金。你交得多,个人账户储存得就多,你将来退休后拿的养老金就高。
    如果有单位,你自己出的只是小头,(养老8%、公积金8%、医疗2%+7元、失业1%、工伤和生育保险都不用你交)单位出大头。万一有个头痛脑热看病还可以用医保。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养老金待遇就越高,这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般法则。
    按照现行制度,我国的社会养老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参保人在缴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计发基础养老金待遇时也会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其个人账户,谁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多,按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就高,即使储存额发完了,只要参保人还健在,国家也保证继续按该标准发放到其死亡时止。
    缴费15年并不是最划算的。缴费年限决定了退休后第一个月并作为今后调整基数的初始养老金水平。按照规定,随着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的上涨,养老金会根据初始养老金进行调整,初始养老金越高,调整得就越高。
    一般来说,是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便可享受社保待遇。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房屋公积金。你交得多,个人账户储存得就多,你将来退休后拿的养老金就高。
    如果有单位,你自己出的只是小头,(养老8%、公积金8%、医疗2%+7元、失业1%、工伤和生育保险都不用你交)单位出大头。万一有个头痛脑热看病还可以用医保

  • 1、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你想继续在电站工作,与单位协商,要求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满一月未签订合同的时间需要支付你2倍工资,同时要求单位补交2年多的社保,以及具体工资问题。不行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不行就上诉。
    4、如果不想在电站继续工作,就要求单位补交2年多的社保,之前满一月未签订合同的时间需要支付你2倍工资,并依据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先与单位协商,不行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再不行就上诉。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12333电话咨询。
  •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 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由劳动行政部门强制征缴。 用人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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