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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所在公司搬迁,我已经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公司也干了将近15年,假如赔偿,怎么赔啊?

合同纠纷 2019-03-13 12: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明确界定为用人单位,而不是职业介绍或中介性质的机构,在国家没有新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所有的劳动用工义务,包括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一般会和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你的情况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则单位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是你主动提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你主动提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在单位,否则单位应承担不利后果,但你迫于无奈已经续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可能对你不利,因为劳动合同的前言往往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该事实的影响要看具体情形而定,建议你向单位书面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通过邮政专递寄给单位。 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规定可“自动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应向你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单位在收到你的书面要求后仍然拒绝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单位立即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发放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至实际签订之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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