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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之前结过婚,没有离婚证,现在想要再结婚要什么材料?

结婚 2023-06-18 0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过婚再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离过婚后需要准备下列材料才能再办结婚证: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再婚需要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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