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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备案时间是不是网签合同上的时间以什么法律法规为证

合同纠纷 2019-03-12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的责任,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目的: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房商与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预购房屋的购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购买的债权,但实际上房屋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合同的预购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给前一合同的预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由此不难发现,虽有法律对于开放商违约时给与了购房者经济上的救济,但开发商的处分行为并未得到充分控制,购房者的交易目的并没有实现。商品房登记预告的出现弥补了预售备案制度的不足。
  • 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2006年8月14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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