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之前自己开了一个小门市办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但是申请注销的时候,地税说必须要缴纳门市租金的百分之八,我觉得很冤,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之前自己开了一个小门市办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但是申请注销的时候,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综合法律 2019-03-27 1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 拆迁办法中规定,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只要在拆迁通告发布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经营手续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是一致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 一、遗失税务证件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书面报告登记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二)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原登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区(不含新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受理审核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签属意见,经系统录入证件流失信息。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重新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并按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 所有的企业在地税都要缴纳税金,个税、地方税种如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
    按税种,按税务规定的期间,按确定的方式缴纳(这个方式要符合税所的要求,各地是有区别的不完全一样)。
    缴纳税款的计算也是按不同的税种,计算的依据,计算的方法都不一样的。。
    内容比较多,具体到哪个税,如何计算,计税的依据,计税的标准,可以按税种搜搜,应该可以找到答案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