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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有营业执照,还要办税务登记证吗?

综合法律 2019-06-24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6、纳税人到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购领申报工具(即税务卡、录入器,地点:鞍山西道220号),并于取证时进行初始化。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租金发票土地使用证明\房屋销售合同);
    5、公司章程;
    6、公章、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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