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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原先公司上班,7月份-12月份,上班6个月,公司即没有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到现在还拖欠一个半月的工资,现在已在原公司离职,如何解决。公司即没有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到现在还拖欠一个半月的工资,现在已在原公司离职,如何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3-17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若公司有上述违规行为,你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关于五险的缴费,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当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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