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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一套房子给别人,过户需要对方夫妻都在场吗

房屋买卖 2023-06-19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共有房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夫妻一方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房产过户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当事人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共有房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夫妻一方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房产过户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当事人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出售共同房产时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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