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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对地下车库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用有哪些规定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19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物业收费,一般已经包含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价主管部门在核定的时候,已经把这一部分的费用,考虑进去了。如果物业公司坚持要收取所谓“公共能耗费”,你请物业公司拿出物价部门批准收取“公共能耗费”的文件(因为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物价局不可能再核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 车库物业费依据产证面积计算。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征收,具有独立产权但建筑层高不足的车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减半征收,不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不征收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车库物业费依据产证面积征收。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征收,具有独立产权但建筑层高不足的车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减半征收,不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不征收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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