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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微信上转账买对方东西他不发货也不退款怎么办

网络购物 2023-06-20 0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家不发货也不退款的,已违反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构成根本违约,买家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退款。如果卖家仍不继续履行,买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商家平台投诉,或者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网购卖家约定的时间内不发货,可以催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如果当事人微信转账钱转错的,可以与得利人协商,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但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则不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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