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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休了7天产假还能得到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6-20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可以在女职工休产假的期间发放,或者也可以在产假后根据当事人或者其所在的单位的申请来发放。当事人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准备好生育证明、单位的缴费证明等材料,来领取该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津贴在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办理。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职场妈妈领取的生育津贴,一般是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但并不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而是先打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一般来说,单位发放了生育津贴就不再单独发产假工资,也就是说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但二者的本质是不同的,生育津贴是社保机构给予女职工的生活补助,产假工资则是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工资,用来补充生育津贴的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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