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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去世了,继承人放弃了房屋遗产,继承人有权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06-20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人有下列权利:
    1、有权接受和放弃继承,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权取得遗产,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从继承开始就获得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遗产,遗产由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果一个继承人要求,遗产可以分割,分割遗产当然不能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特别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之前应该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有继承权的主体包括: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民法典对房屋继承的规定。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可以进行遗产继承。具体如下:
    1、房屋继承权,扩大了继承权,将侄子、外甥等纳入继承人范围;
    2、房屋继承可免征继承税;
    3、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可以办理继承;
    4、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即使是已经出嫁的女儿,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的发生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房产的继承人需要是被继承人合法的继承者,且该房产要求是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房产继承时,若是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应该到相关机构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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