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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0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首先,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向对方赠与房产一半所有权的行为。
    换句话说,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之后,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有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双方是由于其他特殊的原因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同时双方订立协议约定此套房产仍然只归一方所有,这时候男方就可以凭藉协议,依然独有此套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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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婚前的房子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判决如何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该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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