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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个协议,不想签,但是必须签,就签了一个别的名字,会有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0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字签别人的名字效力待定。授权代签或虽不知情但事后进行追认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未经授权用其名义代签且未事后追认的,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签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合同签字只签了姓有效。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述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即使只签了姓,只要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都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名字写错了因难以体现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一般无效。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修改字符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将错误名字进行指正修改,同时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最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或者直接重新订立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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