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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受让方不履行义务能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 2023-06-20 2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受让方不履行义务的,转让人可以催告其履行。如果受让方仍不履行的,转让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转让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股权转让受让方不履行义务应作以下处理:
    1、转让人可以催告其履行;
    2、催告后受让方仍不履行的,转让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3、转让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因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而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时,股权受让方可以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仍接受转让的,受让人应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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