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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我支付了一套房的首付款。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银行不批准付款。如何协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

房屋买卖 2023-06-21 0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还房屋的定金与首付款如下: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应当退还房屋的定金与首付款;售房者毁约的,应当双倍退还房屋的定金,退还首付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退还房屋的定金与首付款如下: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应当退还房屋的定金与首付款;售房者毁约的,应当双倍退还房屋的定金,退还首付款时一并支付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看是定金还是订金,订金是可以申请退回的,定金则不能。如果签了买卖合同,钱是无法全额退回的,如果对方好说话,最好的结果是损失定金。否则就按合同约定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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