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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物业费我们拖欠了,1600的物业费,现在加滞纳金一共要2700,小区道路什么都不完善,灯也坏,

业主维权 2023-06-21 0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拖欠的物管费,物业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收取滞纳金;如果物业合同没约定滞纳金或约定不明确的,物业公司无权收取滞纳金,即便物业提出要求的,业主可以拒绝支付滞纳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因拖欠物业费而产生的费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能被称作滞纳金的。一般情况下,因物业费欠缴而产生的费用是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欠缴物业费有没有违约金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此种违约金。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拖欠物业费一般不需要交滞纳金,目前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具体需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判定。但在现有的部分司法判例中,法院支持物管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不予支持的可以请求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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