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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受伤,旅行社应该给我们多少医药费

旅游维权 2023-06-21 0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费用包括
    1.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2.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费(住院期间伤者和陪护者的生活补助,根据该地标准计算);
    5.伤残等级赔偿费(有计算标准),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
    6.交通费(凭车票);
    7.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具体根据
    1.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2.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费(住院期间伤者和陪护者的生活补助,根据该地标准计算);
    5.伤残等级赔偿费(有计算标准),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
    6.交通费(凭车票);
    7.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1.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2.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费(住院期间伤者和陪护者的生活补助,根据该地标准计算);
    5.伤残等级赔偿费(有计算标准),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
    6.交通费(凭车票);
    7.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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