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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年和同学在本地找了份做档案文员的工作,刚进去工作没几个星期,就有一群人在背后说三道四到处散播谣言诽谤,抬头看看都被说成用死鱼眼一直瞪着她们,最侮辱性的一句话是一只贱的颠狗。有一些档案做错了,但我有跟带我的那个人说,然后她们就用侮辱性的词句骂,她是不是无脑子啊,叫她吃屎啦,另外一个就答屎她都吃不起啦很贵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的他们并且我和他们并无交集也不认识他们,这样算不算构成诽谤罪?望解答,谢谢!就有一群人在背后说三道四到处散播谣言诽谤,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的他们并且我和他们并无交集也不认识他们,算不算构成诽谤罪?

肖像权 2019-05-16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诽谤他人属于诽谤罪。《刑法》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诽谤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  
    2.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将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则不构成诽谤罪。  
    3.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只要诽谤情节严重才构成 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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