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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农村出嫁的女性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土地纠纷 2023-06-21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宅基地。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根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外嫁女已经是独立户,符合申请住宅的条件。
  • 法律分析:农村结婚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对于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或者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没有宅基地的,以及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外嫁女与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无关,宅基地仅具有农村户口的该集体村民可以进行申请。《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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