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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两个多星期突然被不合适这份工作为理由辞退了,没签合同

无故辞退 2023-06-21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突然被单位辞退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同时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在未签劳动合同时,突然被单位辞退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的,可同时请求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月的每月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未签劳动合同突然被单位辞退,若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并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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