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别人向我借钱,写借款,但到时候还没有还给我

债务追讨 2023-06-21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给别人,借条的写法:要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及身份证号码、应归还借款日期、借款用途、有无利息。同时要签字摁印,尽量在金额上和名字上按手印,而且注意不要留空隙。款项的支付尽量银行汇款,并持有借款人签字确认收到款项的收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别人钱了首先要写明名称是借条,其次应当写明当事人的信息,如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再写明借款原因、借款数额、借款时间与期限,之后写明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等,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钱的时候没有写欠条,如果有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也能主张还款。比如价款合同等其它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