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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如果在公司违规。被公司开除可以找公司要求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3-03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除要看原因,若是法定原因,则拿不到赔偿。不是法定原因,可以拿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赔偿金。补偿金是开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应该是合同上写明的工资,税前工资。
    至于补助,若有写如合同内,则可以拿到。
  • 要求侵权人及工作单位赔偿,并同时申请工伤鉴定。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一、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间不可以辞退,期满后辞退条件和待遇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即解除合同合法的,职工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按紧急报警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五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
    鉴定为五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三、七至十级工伤职工
    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二)项规定,工伤职工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可以按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合同。其他情形,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不影响依法应当享有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一)、
    (四)、
    (五)项规定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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