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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索赔 2023-06-21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
    1、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
    3、医疗费;
    4、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
    1、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
    3、医疗费;
    4、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保险赔偿是赔给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能会将赔偿款打到用人单位的账户,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是为了保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认定后直接诉讼要求赔偿可以。认定工伤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标准和数额,先行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不执行的方可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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