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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房东换锁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21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到期房东换锁可以与房东协商续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房东换锁并未违反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欠房租房东换锁是违法的。房租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房东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合同还没有接触,房东是不能换锁制止承租人使用房屋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租房换锁费用一般由承租人承担,租房后承租人自愿换锁或损坏门锁需要更换的,费用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当在征得房东同意后换锁,同时保留原有锁芯,租期结束后向房东移交有关钥匙;租房合同中约定门锁更换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的可以找合同约定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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