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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胃肠镜手术费用不能报销

社会保险 2023-06-21 2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受伤的原因
  • 【法律分析】:肠镜能报销,它是属于医保范围内的一种检查项目。平时如果需要进行肠镜检查,一定要及时检查。所以不管是门诊检查还是住院检查,这一部分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不过费用并不是100%的报销,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医院报销的比例可能有所不同,最好去当地的医院进行详细的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大部分治疗性手术均可以报销,比如割包皮、结扎、心脏搭桥、割盲肠、胃穿孔等。但美容性手术不可报销,如牙齿矫正。一般微创手术指的是腹腔镜下某某某切除术,或者是宫腔镜以及其他的微创手术,传统意义上来讲,像普外科举例,如果做腹腔镜直肠癌切除术,这个就是微创手术,他的手术费是报销的,但是涉及的医疗器械,比方说用到的钛夹用到的切割闭合器等器械,根据医保政策是不报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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