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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不到一个月,天天吵架,感情破裂,如果离婚我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 2019-03-16 16: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而对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夜情”、“婚外性行为”等,都不是当然的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一方举证证明对方存在着婚外情,在法官的视角里是看到了夫妻之间发生矛盾的原因,那这种原因是不是必然就导致夫妻的感情彻底破裂呢? 也未必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一种诉讼离婚,一种协议离婚。当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提供三份,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办理机关留一份)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和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有磁、或者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持有原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的档案证明。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色底双方当事人一致)
  • 结婚后的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应以共同财产为基础分配。如老人在婚姻存续期曾为共同财产的获得有付出,离婚时可用共同财产给予相应补偿,否则,共同财产只应有当事双方分割。
    赡养老人是彼此个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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