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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超过来了个人所得税,公司属于偷税漏税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2 0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为了偷税,按最低工资标准来与劳动者签合同的,违法。该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情形,是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公司按最低工资签合同偷税违法,公司按最低工资签劳动合同用于偷税的属于《刑法》规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情形,是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公司不交个人所得税是公司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上班工薪族的个税是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的,如果公司没有按期缴纳个税,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因为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少缴和拒缴。
    税费在发放工资报酬之前就应由公司财务予以扣除并缴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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