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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想咨询一下,公司合同到期后一个月以上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没有拖欠工资,不想做,是否有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2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倍工资补偿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般按实际工资收入计算;拖欠工资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一直不签合同要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11个月)。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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