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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新设合并登记需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成立 2023-06-22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如下:
    1、登记前,原企业已经注销登记;
    2、报纸刊登新设合并公告;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前债务已清偿;
    5、已签订合并协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
    1、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合并各方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企业对清偿债务提供相应担保;
    4、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合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具备相应资质;
    2、依照法定法定程序进行;
    3、合并合同以书面形式作出,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特殊表决程序作出表决;
    4、到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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