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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出资买房,赠与,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2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婚前自己出资或者家人出资购房付全款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付了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的,对于还贷和增值部分由有产权登记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离婚后的分割如下:如果是一方在结婚之前付首付买房,婚后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那么另一方没有分割权利,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夫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起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看情况:
    一、夫妻在婚前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时赠与方主张撤销赠与的,可以予以撤销,房屋仍属于赠与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如果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三、双方对该房产的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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