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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父母公正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现在要办房产证,如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2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购买,或者是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不是共同财产,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话就是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一般不是共同财产的。但若该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则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归属应当根据出资情况、当事人约定等方面综合考虑,而不得仅以登记信息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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