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济南鉴定还能鉴定护理人数和后续治疗费用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22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鉴定,再作判断
  • 医疗鉴定费用标准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的首次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和再次鉴定费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在医疗机构或者法医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医疗调查人员应随时跟踪以确定实际护理情况,以合理确定护理人数。
    对于在重症监护(ICU)期间,由于非医护人员一般不能进入,故在此期间原则上没有护理人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