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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屋顶下雨漏水,该怎么办,他们说交货使三年后物业不负责,这种说法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3-06-23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应该是由开发商负责,超过了保质期,业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该内容的约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房顶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是楼板上的某些管道接口问题导致的,并且责任在于物业的,而物业不进行配合处理的话,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的,房顶漏水应该由物业公司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判断,这是物业公司责无旁贷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可以,如果房顶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是楼板上的某些管道接口问题导致的,并且责任在于物业的,而物业不进行配合处理的话,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的,房顶漏水应该由物业公司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判断,这是物业公司责无旁贷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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