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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子女抚养 2023-06-24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法院可否强制执行,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协议离婚之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需要先去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后,对方还不支付的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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