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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4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用人单位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保管。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签订。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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