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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在路边正常行驶,路边出入口停放女士摩托车,前者车把刮蹭到后者后备箱,导致本人摔了,左手桡骨头骨折,判定本人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负责交警说可以赔,但是车损、衣损叫我联系人鉴定,医药费怎么赔,务工费等怎么赔都说不具体,疾病证明开出休养三个月,请问这情况怎么赔?要哪些材料,流程怎么样呢?提车要本人付停车费,都说不能本人交,交了要怎么要回来呢?麻烦回答下,谢谢了。判定本人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医药费怎么赔,交了要怎么要回来呢?

交通事故 2019-03-17 0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应当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大小比例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交通事故车辆被扣,交警收费是违法行为。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 通过司法鉴定或者是医疗鉴定,我们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知道,我国的医疗事故责任原则主要包括:
    (一)医疗事故责任的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医疗事故责任的原则包括公平责任原则;
    (四)医疗事故责任的原则包括严格责任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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