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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签订的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劳务派遣 2023-06-25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方法如下: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通过下列办法来解除:劳动者可以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的办法来解约;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只需提前三日;如果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而用人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则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来解除合同;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由劳动者或者单位行使单方的合同权;或者公司依法进行裁员和无过错性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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